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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1月冬,美洲大陆。

一位老人骑着马行走在波托马克河边,他今天的工作是丈量自家庄园的土地面积,为来年的开垦做好准备。

11月的天气说变就变,原本晴朗的天气突然狂风暴雪。老人在漫天白雪和泥泞的土地上骑了整整5个小时的马。

虽然很累,但老人心里还惦记着今天家里要来客人,晚饭到底是吃炖菜还是烤鲑鱼。

回到家里的老人已经浑身湿透,身体略感不适。但他还是坚持着招待客人吃饭,并且告诉客人不久的将来,在波托马克河边将建立起一座新的城市。

不幸的是,老人第二天感觉胸闷、嗓子疼,而且浑身酸痛,家人找来了当地的名医来为老人看病。

医生看过老人后,拍着胸脯子保证,“这点小毛病,看我刀到病除”。

然后就用刀割开了老人的右臂静脉,开闸放血。

果不其然,很快老人的胸也不闷了,嗓子也不痛了,医生成功治好了老人的病,顺带连人也一并治走了。

很多年后,波托马克河边真的兴建起了一座城市,这座城市的名字和这位老人同名,叫做华盛顿。

这位老人就是美国的第一任总统。

而成功击杀美国第一任总统的人,在后来被誉为美国的“医学之父”,他的名字叫——本杰明拉什。

超级学霸

在中文互联网上,华盛顿死于放血疗法这事儿,一直都是中医爱好者喜闻乐见的“月经贴”,过不了两天就要拿出来嘲讽一番。

但很少有人提及给华盛顿放血的本杰明拉什的下场是什么。

很多人认为,类似击杀太上皇这样的行为,如果放在18世纪的中国怕是要被凌迟处死。

那这击杀美国总统,怎么的也得钓个路灯才能对得起我们的开国元勋吧?

但实际是,本杰明拉什在放血击杀华盛顿后不但没有受到指控,甚至舆论也没有对其丝毫的指责。

甚至多年以后,本杰明拉什还获得了“美国的医学之父”这样一个极为崇高的“职称”,这在我们后世人看来简直不可理解。

本杰明拉什凭什么?

本杰明拉什(BenjaminRush),出生于费城的一个种植园里。

本杰明拉什的父母比较勤快,一口气给本杰明拉什生了6个兄弟姐妹,家族人丁兴旺。

兴许是“耕种”太过辛劳,本杰明拉什的老爹在他5岁的时候就去世了,母亲一人难以养活7个子女,所以本杰明拉什小时候一直和自己的叔叔婶婶生活。

如果说清代《儒林外史》里的范进54岁才考中举人是大器晚成的话。

那本杰明拉什就是少年早成,而且早成得太过火了。

本杰明拉什在15岁的时候就考上了普林斯顿大学,并获得了学士学位。23岁的时候在爱丁堡大学上学,获得了医学博士学位。

23岁获得博士学位,各位琢磨琢磨这是什么级别的学霸?

冷哥也一把年纪了,还顶着个破本科在互联网上摸鱼(研究生没上完就回国创业了),写完文章让我哭一会去。

本杰明拉什是学医的,在18世纪这可是受人尊敬的高级知识分子。随后他就回到自己的老家开了一家诊所,为四里八乡的乡亲们看病。

而他看病的手段,也很有那个时代的“特色”。

新大陆迎来了旧方法

年前,著名的西方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提出,疾病不是一个孤立概念,他是人体中血液的、黏液、黑胆汁、黄胆汁这四种体液平衡所导致的机体紊乱。

那怎么治疗呢?

很简单,放血。

希波克拉底认为,通过放血、灌肠及调节饮食等方法,可以帮助人体内的四种液体重归平衡,疾病也就得以治愈,所以希波克拉底也被认为是西方放血疗法的鼻祖。

之后的日子里,随着盖伦主义(冷哥之前科普过,可以翻看我之前的文章)的兴起,放血疗法一直到16世纪都是西方最主要的治疗手段,并随着新大陆的移民潮,一并进入了美洲大陆。

冷哥之前说过,16世纪的欧洲刚刚走出黑暗的中世纪,文艺复兴让欧洲的医学发展走上了更为科学和开明的发展之路,放血疗法逐渐被主流的欧洲医学体系所淘汰。

可“改革的春风”并未随着移民吹入美洲大陆。

这就造成了直到17世纪,放血疗法依然是美洲大陆最重要的医疗手段之一,本杰明拉什在学校里学的依然是基于年前希波克拉底理论的那一套,只不过更为精细罢了。

之前说了,虽然成功通过放血击杀了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但本杰明拉什并没有因此而受到什么指责甚至吃官司,其实这与5年前的一件事有关。

年的美国费城,正是黄热病流行期间,这是一种通过蚊虫叮咬传播的急性传染病,临床以高热、头痛、黄疸、蛋白尿、相对缓脉和出血等为主要表现。

本杰明拉什的治疗黄热病的方法也是老一套,能放血的就放血,放不了血那就灌肠,放你的屎。

由于本杰明拉什在当地名气很大,所以每天有上百人慕名跑到他的诊所里放血放屎。

上百人放血放屎,可以想象本杰明拉什的诊所门口是怎样的一种“奇观”。

“我要让你们蹲厕所蹲到死!”(手动滑稽)

其实黄热病的致死率并不高,所以很多人经本杰明拉什放血后也稀里糊涂地痊愈了,这就给人一种错觉,好像放血疗法真的可以治黄热病。

可总有一些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人。

有一名叫威廉科贝特的英国记者此时盯上了本杰明拉什,“怎么美洲大陆上还玩复古,什么年代了还搞放血疗法?”

威廉科贝特对本杰明拉什的治疗产生了怀疑,所以他就私底下统计了所有经过本杰明拉什治疗的病人的治疗情况,然后对比没有经过任何治疗的病人的情况。

威廉科贝特发现,经过本杰明拉什治疗的病人,死亡率甚至比没有经过治疗的人高。

这意味着本杰明拉什的放血疗法不但没有效果,反而会加重病情。

随后威廉科贝特将自己的这一发现发表在了当地报纸上,引起轩然大波。

本杰明拉什不干了,“什么?竟然有人敢质疑我25岁就获得博士学位的医学大牛?看我给他点颜色看看!”

本杰明拉什将威廉科贝特告上了当地法庭。

遗憾的是,18世纪的美洲大陆还没有出现大样本双盲比对试验,所以没有人意识到威廉科贝特的统计实际上具有相当的说服力。

当地法院判处威廉科贝特败诉,并罚了他一大笔赔偿金,从此威廉科贝特名誉扫地。

这场冤案直到19世纪初,一名叫皮埃尔路易的法国医生通过长期的跟踪和统计,证明放血疗法对治疗肺炎和发热性疾病完全无效,最终才得以平反。

但这依然解释不了,击杀华盛顿的本杰明拉什怎么就被舆论和法律饶过了?

当官从医两不误

虽然没有确凿证据,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华盛顿不是第一个死于放血疗法的人,那为何他的死会如此出名。

那当然和他的身份有关。

他是美国的开国元勋,是美国的第一任总统,是在年7月4日起草《独立宣言》的人。

了解《独立宣言》的人都知道,北美洲十三个英属殖民地派了各自的代表一共55人,共同在这份文件上签了字,宣告十三个殖民地同意组成联合政府。

所以这55人和华盛顿一并被视为美国的国父。

当时代表宾夕法尼亚州签字画押的有9名代表,这其中就有那个非常著名的本杰明富兰克林,他和华盛顿同为《独立宣言》的起草人,其地位比肩华盛顿。

哦等等,这代表里还有一个叫本杰明的……

这不就是那谁嘛,放血击杀华盛顿的——本杰明拉什!

你没看错,本杰明拉什竟然是当年签署《独立宣言》的美国国父之一!

其实本杰明拉什很早就表现出想要从政的意思,他热衷公立教育、反对奴隶制、呼吁提高妇女地位,动不动就跑到市民广场上发表演讲,是宾州当地著名的“祖安老哥”。

所以本杰明拉什在年作为宾州的代表,签署了《独立宣言》,他和华盛顿之间的关系既是战友,又是朋友。

事实上,本杰明拉什一直都是华盛顿家族的私人医生,两家的关系好的就差结亲家了。

所以华盛顿是主动邀请本杰明拉什给自己放血灌肠的,而且同时还有多名医生在给华盛顿看病,大家也都普遍认可本杰明拉什的治疗方案,所以给华盛顿放血是那个时候美国医生的共识。

既然是共识,那击杀你还有什么好吐槽的?

当然,冷哥今天说这个话题,不是呼应中医爱好者“月经贴”。因为同时代中医也有刺络放血的治疗手段。

《黄帝内经》里就说过:“刺络者,刺小络之血脉也”;“菀陈则除之,出恶血也”,其逻辑和希波克拉底是一样一样的。

你不能说中医放血少就对,本杰明拉什放血多就错吧?这个东西就没什么是非了。

但可以肯定的是,如今放血疗法已经被现代医学所摒弃,我们的中医却依然保留着。

冷哥想要说的是,人类的认知引领这个世界发展的方向,我们今天认识到年前的本杰明拉什的放血疗法是有多么的荒唐。

但在那个认知受限的时代,那放血就是一种正确,击杀华盛顿那就“命已至此”,与我放血疗法何干?

所以时代的局限性是我们的必然,所以我们既不能做事后诸葛亮,也不能跨越时代去嘲讽旧时代旧人的荒诞不经。

这里借用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院长SydntyBurwell教授的一句名言:

“在10年内,现在学习的知识有一半将会被证明是错的,更糟糕的是,我们无法知道哪一半是错的。”

曾经的放血疗法今天已经消失了,也许多年以后,我们在有了更先进医学技术的时候回望今天,会不会觉得今天的我们和当年的放血疗法一样?

崇古、尊崇经典,不可能是我们人类医学的发展方向。

唯有不断创新、勇于突破,寻找人类新的认知边疆,这才是我们的未来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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