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纾、他的合作者和他的埃及分身

韩嵩文(MichaelGibbsHill)

翻译:徐灵嘉

*本文刊载于陈思和、王德威主编《文学》(秋冬卷),复旦大学出版社,年

我非常感谢中美两国学者对于《林纾的文字制造厂:翻译与现代中国文化的生成》(LinShu,Inc.:TranslationandtheMakingofModernChineseCulture)一书的回应。自从此书于年秋季出版后,学术性期刊和文学杂志已涌现了超过20篇评论。

当我想及自己是在多久以前着手开展研究项目并最终著就了《林纾的文字制造厂》一书,不免感到惊讶。年,我在罗格斯大学研究生院开始比较文学的学习,挑选了英语系的多门课程。在新泽西学习两年之后,我来到台北,在那里花了一年半的时间进行语言培训,并为我的博士论文收集关于林纾及其合作者的相关资料。但是,回到罗格斯大学之后,我决定暂缓研究生学业,不久即在曼哈顿的一家大型商业翻译公司获得了工作机会。尽管资历尚浅,我却很快成为该公司的“中国通”,对公司的所有英汉互译文件进行编辑和校对,并同许多自由译者合作,处理从专利权、法律摘要到制药文件等各领域的翻译工作。

正是在这种不断适应新技术的专业环境下,我开始将翻译视为一种由复杂的历史力量所塑造的脑力劳动。这种认知使我们超越了“文学翻译”范畴的限制,转而利用社会史和文化史的见解来理解翻译文本中的历史传承。在哥伦比亚大学,我对翻译的兴趣与对于近现代中国的出版商和印刷文化的研究不谋而合。尽管我获选攻读文学博士学位,我却花了同样多的时间来阅读关于出版史和印刷文化的历史研究文献,例如:芮哲非(ChristopherReed)的《谷登堡在上海》(GutenberginShanghai),以及周启荣(Kai-wingChow)的《近世中國的出版事業、文化與權力》(Publishing,Culture,andPowerinEarlyModernChina)。

熟悉北美和欧洲汉学的读者将在引言中了解到,我是如何将自己的研究同该领域其他专家的成果联系起来。这里可能更有必要提及两位处于亚洲研究范围或者常见“理论”之外、但对我的研究产生重要影响的学者。第一位是美国文学和文学史研究学者马克?麦格尔(MarkMcGurl),尽管他的理论在亚洲研究或汉学中不为人熟知,但却启发我找到研究晚清时期翻译问题和文化生产的一些途径。麦格尔的首部著作《小说艺术》(TheNovelArt,亦可译为《新颖的艺术》),探讨了与二十世纪中期兴起的“难读”现代主义小说相关的“脑力劳动”问题,将“难读”文学创作的理念与社会学家C?怀特?米尔斯(C.WrightMills)所探讨的工业化美国经济中的脑力劳动的增长相联系。麦格尔的第二本书《创意写作的兴起》(TheProgramEra),则探讨二战后北美大学中以美国小说为主题的创意写作项目所产生的影响。该书的一个主要论点是,既然大部分的主要小说家在其职业生涯的某个阶段中,都曾以学生或老师的身份接触过创意写作项目,那么我们有必要反思这一制度与文学创作领域本身之间的联系。

尽管麦格尔的观点与中国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历史和地理差异,对我而言,他的研究方法仍然有两方面的价值。首先,众所周知,科举制的瓦解不仅对学术界,也对中国普通百姓对于学习和知识的基本认知产生重要的重建。对于许多我们现称之为“作家”和“思想家”的人来说,翻译通常是一种让他们涉足出版界、贴补其收入,或者以域外文本支持自身论证的方法。作为兼具智力与财力价值的语言转换的产物,这段时期的翻译通常对其产生的条件进行自身的反思;翻译者这些对自身主体能动性的表达提醒我们要以研究“原作”的方法来细读译文。我详细阅读翻译作品的时候,会探究翻译作品如何将自身与当地政治和文化论述产生关联;尤其在自我指涉和元虚构(metafictional)要素的条件下,翻译如何促生使其自身合理且有价值的脑力劳动;以及,在可观测的条件下,翻译如何塑造和指导读者的脑力劳动过程。这种方法的优越性在阅读诸如林纾与合作者共同译著的《伊索寓言》时显而易见。商务印书馆将该书作为教科书出版,它用浅显直白的方式向读者展示了如何理解故事寓意,更将读者带入了晚清西学的语言环境中。在另一部作品《贼史》,即林纾和魏易合译的《雾都孤儿》(OliverTwist)中,我们可以看到明清小说评点和续书中所运用的一些技巧,如何巧妙地引领中国读者的思维模式,使他们将自己视作等同于狄更斯小说的现代英国读者。在这两个实例中,特别是考量了我自己对《雾都孤儿》的诠释之后,我发现麦格尔的学术研究作为我诠释这些文本时“脑力劳动”的起点,意义非凡。

英国文学领域近期的另一部论著,即伊丽莎白?奥特卡(ElizabethOutka)的《消费传统:现代化,现代主义,及商品化的真实》(ConsumingTraditions:Modernity,Modernism,andtheCommodifiedAuthentic),则帮助我思考林纾作为民国早期文学领域的“传统主义者”的文化地位。《林纾的文字制造厂》封面上印制的韦廉士红色补丸的广告语生动诠释了林纾生涯中此一方面的真谛,即利用他作为旧式文人的身份地位和书画家的艺术造诣向大众售卖一种新式药品。在深入挖掘了林纾作为教科书作者和“传统”文学学舍的创办者的经历之后,我们发现林纾为人熟知的“保守”甚至“反动”的形象与他所处的社会环境密不可分。

近年以来,很多学者试图重新评价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及参与其中的知识分子的历史功绩。《林纾的文字制造厂》一书的后面章节,特别是第七章对于“王敬轩事件”以及“新旧之争”的讨论,分析了新文化运动的措辞以及新式文人在袁世凯政权垮台后力求脱离主流文化趋势的努力,显然是对这些讨论的回应。然而,我尽量使自己不受林纾的立场影响,因为“王敬轩事件”引发的一些讨论,特别是考虑到林纾名声和品行的广泛商业化,是完全言之成理的。(事实上,本书的一位审稿人还因为我没有足够地批评和驳斥钱玄同、鲁迅等人物的观点而表示不满!)在这方面,我从皮埃尔?布迪厄(PierreBourdieu)的《艺术的规则:文学场域的起源和构成》(TheRulesofArt:GenesisandStructureoftheLiteraryField)一书前言的最后几句话得到了启示。布迪厄预料到一些读者会抗议他以社会学模式来揭开艺术创作的神秘面纱不免太过头,从而提前做出解释:“要理解[作家]......如何从激情和自私追求之间往往无情的冲突中成功提炼出普世的升华本质,我们就必须放弃对于纯粹形式的纯粹兴趣的圣洁信仰,这是其中的代价。它是对人类事业的最高成就提供一种更真实,也因此更可信的视角,因为它的超人因素较少。”

除了这些与文化社会学有关的问题以外,我还在我的文本细读中探索了一个基本的文学问题:原著中的问题如何在翻译文本中呈现新的意义?这个方法认可了原著与翻译之间的联系,但是较少关心二者在词句层面上的对应。举一个恰当的例子,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乔治·哈里斯重新回到利比里亚:在这部小说首次出版后,有些读者指责斯托夫人支持下列说法:废除奴隶制后,非洲奴隶应当被驱逐出美国。(甚至托马斯·杰弗逊也支持这个观点;但斯托否认支持这个观点的任何言论。)可是,在林纾的翻译中,乔治·哈里斯重新回到利比里亚变成了一个对未来抱乐观态度的符号,因为他即将在那里建立一个全新的现代国家。在《汤姆叔叔的小屋》的情节中,这一重要观点的转换提供了一个可能与美国文学研究者对话的重要议题:我们或许会问,林纾和魏易对于乔治·哈里斯的人物解读,如何为理解斯托夫人的小说提供新的可能性?即使像《黑奴吁天录》这样的小说对于研究中国文学的学者来说是耳熟能详的,但我们还没有看到对这些作品的研究成果引发与其它领域的学者的更加重大的对话。

参与这个对话需要具备一种研究超出我们原初学术训练的其它文本的主动性:对我而言,虽然我在研究生院上过维多利亚时期文学的课程,也感觉自己对狄更斯有点见解,但我对斯托夫人的作品背景和《汤姆叔叔的小屋》了解甚少,而且对华盛顿·欧文的生平和作品一无所知,更不用说对它在19世纪和20世纪的批判性接受。我对欧文的研究,最后使我取得了此书在目录学上的一个小发现:通过对欧文作品作为论文写作范本的流通情况进行研究,我发现了《抚掌录》的底本,而那个底本本身是一个选本。同样,参与这个对话意味着我要写给不在我这个领域内的人看:我希望能让非汉学研究的学者,特别是英美文学和翻译研究的学者阅读这本书。《林纾的文字制造厂》中的某些章节,对某些其它领域的专家来说可能是基本常识,但如果我们要使不同群体的读者读懂的话,这方面是必须要迁就的。

如果我现在来写这本书,我会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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