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历史的发展洪流总伴随着城市的再生,无论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在此过程中,所有的人、事、物总面临着抉择和被抉择:去留、替代或者更新?在现代文明中,人类更有意识地、更主动地去讨论抉择中的利弊,探究着保护与传承的过程中所面临的‘什么’、‘为什么’、‘如何’这三大问题。在我们从自身出发,以本土厦门城市为研究课题之前,我们不得不先认真地拜读一份国际上公认的重要文件:基于《威尼斯宪章》补充提出的《华盛顿宪章》。

读者会注意到,我们的标题以《华盛顿宪章》为开始,然而我们的论述却以厦门城市再生的现实为起头。为何如此安排?

华盛顿宪章乃是为了约束专业人士和非专业人士而做出的归纳总结和指导原则。保护城市中的历史街区和保护历史建筑,都是专业理想当中的状态——其目的是为了保存和保护人类历史发展的记忆以及使其更好地被辨认和传递。然而在厦门的城市再生过程中,现实却呈现了另一番有趣的景象。

笔者有意利用具有建筑学意义的《华盛顿宪章》来引出主题,然而本文却不仅仅谈论建筑师和城市管理者应有的素质问题,在面对厦门城市再生过程中的种种复杂,我们应该在现实当中寻找答案。

厦门城市再生的现实

THEREALITYOFCONSTRUCTIONOFXIAMENURBANCITY

厦门的城市再生在历史上发生过多次。相比较城市发展完全来自内部的批判性力量的欧洲,经历了不同历史时期的厦门城,其发展却是个有其必然性和偶然性相互交融的过程。

在这个研究当中,笔者和研究团队会一直强调“外部力量”。这些“外部力量”所针对的是某一城市或者某一建筑的居住者、权属者、或者代管者等。“外部力量”一旦发挥作用,会对其针对的对象产生强力,从而改变城市的面貌和城市里的建筑空间,人的使用甚至使用的人也会因此而产生变化。笔者及其团队在研究厦门旧城市区的城市街道及建筑的同时,会对这些“外部力量”进行叙述和阐释。这是笔者及其团队在研究的过程中,通过发现城市历史发展的种种痕迹,顺着梳理出来的线索,从而在文献研究当中发现了这些“外部力量”,得出这些“外部力量”和城市发展之间的必然联系。

而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外部力量”以及城市势力的抗争一直存在,这些不同力量的制衡,慢慢衍生出城市的新景象。通过阅读这些事件产生的结果,我们又可以再此找出厦门旧城市区城市再生历史过程的偶然因素。

应该说,这些“外部力量”相对于一个城市建设的作用从我们建筑学的学科道德等级上应该和《华盛顿宪章》是一致的,它们都为一个城市建设提供了一种原则、一种方法、一种执行导则。在这个层面上:不断作用于厦门旧城市区的几次重要的“外部力量”——我们以历史事件的角度来认识——,呈现了厦门旧城市区在清政府、国民政府和新中国时期的建设的现实;而来自年的《华盛顿宪章》却成为我们今天做厦门旧城市区城市研究的基本原则。时代不同,地点不同,然而这些文献今天集中在了我们的研究当中,这是我们的荣耀。

注:笔者在此着重强调了“厦门旧城市区”这个词语:首先厦门作为一个泛概念,不加入“市”等其他的行政概念,是为了避免在历史阐述过程中,形成不必要的混乱或者需要反复频繁地强调不同历史时期的政府对行政区域做出的定义;旧城特指20世纪之前的厦门城;“市区”的所指,乃是以城市生活为主的区域。此名词组合会在本研究当中作为对本研究对象的专用名称。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发表的《华盛顿宪章》第一次将历史城镇(历史街区)的城市肌理提升到了历史保护的地位。这里面的道理不必多说,作为人类的共同的集体记忆的物质载体,城市的肌理承载的东西是我们不可丢失的。甚至在面对着以毁灭为威慑手段的时刻,历史城镇也不应该成为破坏的目标,有人努力,有人忽视,有人更是刻意为之——这就是人类的多样性,也因此多样性,城市所承载的共性当中,呈现出多样的外在形式。在这样多样的外在形式当中,我们发现城市变化发展的线索,寻找着“城市为什么这样”的答案!

正是《华盛顿宪章》所呈现的宣言一般的言语,成为了今天我们这些建筑师所应具有的品格的补充。当然这在30年前,也就是《华盛顿宪章》发布之时,全世界的建筑师的品格词典里,应该添加的篇章。

我们手握这样的建筑师品格词典——一如手握圣经,站立在我们自己城市的土地上,满怀敬意地,宣誓般地——展开我们对于厦门岛的城市研究!

华盛顿宪章(译)

WASHINGTONCHARTER

《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八届全体大会于年10月在华盛顿通过)

原文为英文,附于文末。

序言与定义

一、所有城市社区,不论是长期逐渐发展起来的,还是有意创建的,都是历史上各种各样的社会的表现。

二、本宪章涉及历史城区,不论大小,其中包括城市、城镇以及历史中心或居住区,也包括其自然的和人造的环境。除了它们的历史文献作用之外,这些地区体现着传统的城市文化的价值。今天,由于社会到处实行工业化而导致城镇发展的结果,许多这类地区正面临着威胁,遭到物理退化、破坏甚至毁灭。

三、面对这种经常导致不可改变的文化、社会甚至经济损失的惹人注目的状况,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认为有必要为历史城镇和城区起草一国际宪章,作为《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通常称之为《威尼斯宪章》)的补充。这个新文本规定了保护历史城镇和城区的原则、目标和方法。它也寻求促进这一地区私人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协调方法,并鼓励对这些文化财产的保护。这些文化财产无论其等级多低,均构成人类的记忆。

四、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年华沙——内罗毕会议《关于历史地区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以及其他一些文件所规定的,“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意味着这种城镇和城区的保护、保存和修复及其发展并和谐地适应现代生活所需的各种步骤。

原则和目标

一、为了更加卓有成效,对历史城镇和其他历史城区的保护应成为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的完整组成部分,并应当列入各级城市和地区规划。

二、所要保存的特性包括历史城镇和城区的特征以及表明这种特征的一切物质的和精神的组成部分,特别是:

(一)用地段和街道说明的城市的形制;

(二)建筑物与绿地和空地的关系;

(三)用规模、大小、风格、建筑、材料、色彩以及装饰说明的建筑物的外貌,包括内部的和外部的;

(四)该城镇和城区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包括自然的和人工的;

(五)长期以来该城镇和城区所获得的各种作用。

任何危及上述特性的威胁,都将损害历史城镇和城区的真实性。

三、居民的参与对保护计划的成功起着重大的作用,应加以鼓励。历史城镇和城区的保护首先涉及它们周围的居民。

四、历史城镇和城区的保护需要认真、谨慎以及系统的方法和学科,必须避免僵化,因为,个别情况会产生特定问题。

方法和手段

五、在作出保护历史城镇和城区规划之前必须进行多学科的研究。保护规划必须反映所有相关因素,包括考古学、历史学、建筑学、工艺学、社会学以及经济学。

保护规划的主要目标应该明确说明达到上述目标所需的法律、行政和财政手段。

保护规划的目的应旨在确保历史城镇和城区作为一个整体的和谐关系。

保护规划应该决定哪些建筑物必须保存,哪些在一定条件下应该保存以及哪些在极其例外的情况下可以拆毁。在进行任何治理之前,应对该地区的现状作出全面的记录。

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华盛顿宪章)

保护规划应得到改历史地区居民的支持。

六、在采纳任何保护规划之前,应根据本宪章和威尼斯宪章的原则和目的开展必要的保护活动。

七、日常维护对有效地保护历史城镇和城区至关重要。

八、新的作用和活动应该与历史城镇和城区的特征相适应。使这些地区适应现代生活需要认真仔细地安装或改进公共服务设施。

九、房屋的改进应是保存的基本目标之一。

十、当需要修建新建筑物或对现有建筑物改建时,应该尊重现有的空间布局,特别是在规模和地段大小方面。与周围环境和谐的现代因素的引入不应受到打击,因为,这些特征能为这一地区增添光彩。

十一、通过考古调查和适当展出考古发掘物,应使一历史城镇和城区的历史知识得到拓展。

十二、历史城镇和城区内的交通必须加以控制,必须划定停车场,以免损坏其历史建筑物及其环境。

十三、城市或区域规划中作出修建主要公路的规定时,这些公路不得穿过历史城镇或城区,但应改进接近它们的交通。

十四、为了保护这一遗产并为了居民的安全与安居乐业,应保护历史城镇免受自然灾害、污染和噪音的危害。不管影响历史城镇或城区的灾害的性质如何,必须针对有关财产的具体特性采取预防和维修措施。

十五、为了鼓励全体居民参与保护,应为他们制定一项普通信息计划,从学龄儿童开始。与遗产保护相关的行为亦应得到鼓励,并应采取有利于保护和修复的财政措施。

十六、对一切与保护有关的专业应提供专门培训。

华盛顿宪章(原)

WASHINGTONCHARTER

CHARTERFORTHECONSERVATIONOFHISTORICTOWNSANDURBANAREAS

(WASHINGTONCHARTER)

AdoptdbyICOMOSGnralAssmblyinWashington,DC,Octobr.

PREAMBLEANDDEFINITIONS

Allurb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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