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镇夜读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七
扫黑除恶 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黑社会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而且也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人们无不对它咬牙切齿、恨之入骨。微磴口小编整理了一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小知识,快来涨姿势。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 了解必备呦! 扫 黑 除 恶 音频原文:应知应会(七) 三十四、中央督导组的督导工作的“六个围绕、六个重点”是什么? 答:一是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和重要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情况。 二是围绕依法严惩,重点督导扫黑、除恶、治乱的成效,特别是发动群众情况,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情况。 三是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相关监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强大合力、整治突出问题情况。 四是围绕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情况。 五是围绕组织建设,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 六是围绕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专业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情况。 三十五、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三长负责制”是什么? 答:省、市、县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是线索核查第一责任人,分管刑侦工作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刑侦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线索核查工作。对每条线索必须做出有无涉黑涉恶犯罪嫌疑的结论,由负责核查的公安机关的局长、分管刑侦副局长、刑侦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上报。 三十六、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一案双查制”是什么? 答:上级公安机关认为下级公安机关做出的核查结论不符合事实的,启动“一案双查”,由上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对线索核查工作进行调查,由上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对原线索重新核查。 三十七、两高两部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门出台的配套司法文件是什么? 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1号)。 三十八、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的恶势力7类典型案件和11类常见伴生行为(案件)是什么? 答:7类典型案件: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 11类常见伴生行为(案件):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聚众“打砸抢”。 应知应会(八) 三十九、村“两委”换届建立“负面清单”是什么意思? 答:意思是具有这10个方面负面行为的人员不能进“两委”班子: 1.被判处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 2.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村闹、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 3.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4.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超过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 5.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 6.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9.原村(社区)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和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 10.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它不宜提名的。 四十、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是什么? 答:习总书记指出开展一轮新的扫黑专项斗争,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 音频来源:塔娜 文字来源:微磴口 审核:高占国 编辑:杨文旭赵家慧 记得这是一个有深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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